
广东粤孵产业大数据研究有限公司(简称:粤孵智库)的研究成果——《 广东培育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发展改革建议》入选《广东发展蓝皮书(2021)》。
广东发展蓝皮书是对广东省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总结和经验分享,也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的政府综合性高端智库的重要平台之一。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表明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是新时代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2020年5月, 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 将立足广东实际, 谋划高起点、稳中求进培育发展“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其中, 战略性支柱产业主要是指产业关联度高、链条长、影响面广、产值在5000 亿元以上且继续保持增长的产业集群, 具体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为此, 本报告致力于深化对广东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的认识, 把握广东产业集群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为“十四五”期间广东产业集群发展提出路径建议。
一是加强政府引导, 构建广东特色的集群培育顶层设计。深入贯彻落实制造强国、粤港澳大湾区、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等国家战略部署, 建立“政府、市场主体、促进机构”三者密切协作支撑的集群培育机制。围绕广东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 分类制定“五个一”工作体系———一张龙头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表、一张重点项目清单、一套产业集群创新体系、一个产业集群政策工具包以及一家产业集群战略咨询支撑机构。鼓励发展产业集群促进机构, 支持培育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二是凝聚产业高端智慧, 制定产业集群培育实施路径。依托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 整合产业智库资源, 为集群制定战略发展规划提供决策支持, 围绕高质量发展等开展相关咨询、论证活动。与发达国家充分对标, 全面摸底集群内部产业发展现状, 绘制产业集群发展地图。
三是建立长效产业集群激励机制。按照“可统计、可监测、可评估”原则, 建立健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集群统计监测体系, 搭建产业级和企业级动态运行数据库平台, 推动信息畅通、政策贯通、服务联通。持续监测各集群的产值总量规模、骨干企业培育、产业创新能力、产业要素集聚等发展水平, 及时检验集群发展成效, 发现集群发展的瓶颈和短板, 适时调整出台扶持政策, 构建产业集群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是开展重点核心技术攻关。主动承接国家重大战略任务, 联合中央、省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 推进引导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广东强芯”等重大任务, 积极探索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广东路径”。聚焦“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 以揭榜制等方式支持核心基础零部件 (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 “四基”的技术攻关。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端产业技术要素, 强化产业共性技术支撑能力。编制重点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 梳理每个产业集群在关键核心技术、零部件、原材料等方面的技术攻关目标和发展重点,形成拟突破的重点产品和技术清单, 制定技术攻关时间表、路线图。
二是培育产业集群创新平台。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世界科技前沿和区域发展需求, 采取“央地共建”等模式加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力度, 聚焦信息、能源、生命、材料科学、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等重点领域, 推动形成空间分布上集聚、研究方向上关联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对标最高、最好、最优建设省实验室、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开展具有重大前景和颠覆性潜力的前沿研究。
三是构建产业集群协同创新体系。持续推动集群内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 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 建立梯队发展、逐级提升的高企发展培育体系, 强化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产业集群建设中的支撑作用。推动集群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支持建立技术成果中试平台和产业化基地, 推进集群孵化育成体系建设, 引导“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发展。营造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 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交易、保护等制度安排, 保护产业创新成果, 激发制造业创新积极性。
一是建立产业链“链长制”。实施 “链主”企业倍增计划, 科学建立“链主”遴选机制和“链主”企业培育库, 开展全链服务, 精准施策。以提高产业链根植性为目标, 实行省、市、区联动培育, 省级负责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亿元的“链主”企业, 市级负责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链主”企业, 区级负责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链主”企业, 促进企业做大做优。引导“链主”企业利用我国庞大的内需市场, 主动构建自身主导的国家价值链, 从服务于国内市场出发, 逐步拓展到海外市场,最终成长为全新的全球价值链。
二是促进集群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等方式进入“链主”企业生产体系, 引领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鼓励大企业、平台型企业建设产业链生态, 积极引导中小企业配套参与, 组建产业联盟实现抱团式发展。支持企业围绕产业链建设小微企业双创载体, 以数据和资源禀赋支持中小企业, 以“前孵化—孵化—加速产业化”的全孵化链条为主线, 推动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聚焦广东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细分行业领域, 培育一批“隐形冠军” “单项冠军”“小巨人”企业。
一是平衡广东全省产业集群分布格局。立足“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功能定位, 构建广东全省一体化产业链梯度布局。强化珠三角地区核心引领带动作用, 加快推进村镇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 推动产业集群高端创新要素聚集。持续深化产业共建, 强化产业链“一盘棋” 配置, 促进“一核”产业链向“一带一区”区域延伸拓展。打造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 加强省级大型产业园区规划建设, 围绕湛江、汕头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 加快推进汕头、潮州、揭阳在绿色石化、新能源、新一代电子信息等产业同城化发展, 支持湛江引领粤西地市产业经济、物流商贸、科技研发等领域联动合作。推动北部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区建设, 重点发展环境友好型的生态产业, 鼓励建设专精特新的特色产业园。
二是盘活低效产业用地资源。建立以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单位增加值能耗等为核心指标的“亩均效益”制造业高质量综合评价体系, 加快建立增量项目准入标准、项目承诺惩罚约束机制。充分挖掘企业内部土地空间潜力, 鼓励企业利用闲置厂房、预留用地及改扩建等方式增资扩产, 提高土地综合效益。清理小而散的工业园区, 全力打好退散进园、退污进绿、退低进高、退劣进优的“四退四进”攻坚战。加快落实针对工业厂房开发经营和分割出让的扶持办法等各项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有关政策, 强化投资强度和工业用地产出效益考核, 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管理, 对超过一定期限不开工建设的项目坚决予以收回, 推动闲置土地清理。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政策, 鼓励相关国有企业加大“工改工”参与力度, 探索连片“工改工”升级改造新模式。加强入驻项目源头把关, 严防工业空间被侵蚀或低效利用, 全面提升产业转型升级基地、新型产业用地的工业效益产出。稳定工业厂房租赁市场价格, 全力推进村镇级工业园“整体连片”改造提升, 加强监管力度倒逼村镇级工业园提高“亩均效益”, 为制造业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发展空间, 提升工业集聚发展水平。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省市统筹协调, 增强政策合力, 依托各市企业服务平台整合涉企数据, 统筹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 推动优质资源向战略性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倾斜配置。进一步丰富完善产业集群发展投融资服务、土地供给、科技创新、人才激励、产业集群培育等政策体系。按照“一企一策”为产业集群“链主”企业保驾护航, 探索实施工业制造业产业链扶持政策、集群采购补贴政策等, 引导企业本地化采购, 为中小微企业成长创造“沃土”, 提升产业链自主性和安全性。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用好各类财政扶持资金、产业发展基金, 支持产业集群培育发展, 保障集群促进机构自身建设、开展公共服务活动以及集群实体项目的建设。加强省市之间的联动, 发挥国家省级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 支持关键环节、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创新发展。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 吸引社会资本设立产业集群子基金, 通过政府与专业机构合作, 引入市场化的投资管理机制, 利用市场手段促进产业项目的投资引导。
三是强化人才要素支撑作用。大力培育和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创新精神”“诚信精神”等新时代中国特色工业精神, 营造产业集群的发展环境。加强人才培训载体建设, 支持企业自主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进一步建立健全制造业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发展、服务全链条体制机制, 深入推进博士、博士后人才引育工作, 加强博士、博士后科研平台建设。搭建产业人才交流引育平台, 建立校地人才供需和人才信息收集发布及对接工作机制。推进“广东技工”工程, 实施新生代产业工人培养、企业职工适岗专业培训、新型学徒培养等技能提升工程。
本文来源自《广东发展蓝皮书(2021)》“分报告”中的《B.14 广东培育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发展改革建议》(广东粤孵产业大数据研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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